理想的職業
一個人的職業是醫生、建築師或合唱團指揮,固然有其對藥丸、土地和音符之熱愛,但如果只是喜歡,大可視之為興趣愛好,閒時翻翻醫科全書,聽聽教堂合唱,亦可滿足自己對事物的熱情。然而這樣完美的人生是不存在的,沒有誰可以不顧一切,在二十歲時便歸隱田園,以陶冶性情為業,過著“行到水窮處、坐看雲起時”、“偶然值林叟,談笑無還期”的閒適生活。因為,每一個人都不是獨立存在的,我們共處於同一個社會,每個人有一定的權利,也必然有一定的責任。在眾多權利與責任的關係裡,“職業“便是其中之一。一個人的職業除了反映他的熱情所在外,還是其如何貢獻社會並獲得酬勞的選擇。一個人在選擇職業時,便是在思考兩個問題:我該付出什麼?我希望得到什麼?